菜单
诚搜号 消费者投诉

快手商家徐州鹏曦泽商贸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并虚假宣传当成神药售卖

ca315_6321
2026-01-28
800

举报快手商家“徐州鹏曦泽商贸有限公司”及分装企业“昆明咔辉叭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冒用资质及虚假宣传系列严重违法行为


被举报对象:


1. 销售方(主要违法主体): 徐州鹏曦泽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2MAK0X7707L

  ·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源街道珑玺台37号楼2单元255号

  · 线上店铺:快手平台“南多堂鹏曦泽专卖店”(店铺ID:5156592602)

2. 生产/分装方: 昆明咔辉叭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CMGYP59Y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陆家社区居委会广福路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负一楼福海电商中心B区CW046号

3. 涉案主播:

  · 快手主播“蛋蛋为爱前行”(ID:1088496736)

  · 快手主播“林林”(ID:3369002861)


违法产品: “南多堂补阳还五汤”(商品实物标注为“补阳还五汤(代客分装)”)

订单信息: 订单号 2600602161570766(下单时间:2026年1月6日)

发货信息: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公司华源物流园分部,韵达快递

图片

---

事实理由

本人于2026年1月月6日通过快手商家雇佣主播(蛋蛋为爱前行   快手ID:1088496736)的直播间购买了“补阳还五汤”,订单号2600602161570766。一开始是在林林(快手ID:3369002861)的直播间宣传介绍“补阳还五汤”,然后切换到,蛋蛋为爱前行(快手ID:1088496736)的直播间卖货,主播介绍时称“补阳还五汤”可以补充五脏的阳气,让五脏六腑恢复到18岁,所有的好运都来了,家庭会变的和睦。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实际是初级农产品。

经购买、取证与调查,被举报人存在以下一系列相互关联、性质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核心是将 “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非法销售,并辅以系统性虚假宣传。


(一)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涉嫌生产、销售假药,违反《药品管理法》


1. 事实与证据:

  · 产品名称:公然使用中医经典治疗方剂名称“补阳还五汤”,该方剂在《中国药典》及中医临床中明确用于治疗气虚血瘀所致的中风后遗症等疾病。

  · 产品成分:根据产品实物,其配料包含赤芍、地龙、川芎、红花等。经查询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上述成分均不属于“食药同源”物质,而是明确列入《中国药典》的药品。

  · 功能宣传:主播在直播间明确宣称该产品“可以补充五脏的阳气”、“让五脏六腑恢复到18岁”,客服在对话中对此予以确认。这属于明确的疾病治疗和生理机能调节功能宣传。

2. 法律定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物质。

  · 该产品以其名称、成分(药品成分)和宣传(治疗功能),已完全符合法律对“药品”的界定。但其无任何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生产方为商贸公司,无《药品生产许可证》。

  · 因此,该产品完全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 “假药” 定义。其生产过程同时涉嫌违反该法关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规定,可能同时构成“劣药”。


(二) 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违反《食品安全法》


1. 事实与证据:同上,产品中添加了赤芍、地龙等纯药材。图片

2. 法律定性:即使被举报人狡辩其为“食品”或“初级农产品”,该行为也直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明确禁令:“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三) 无证生产与标签虚假标注


1. 事实与证据:

  · 标注的生产方“昆明咔辉叭商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为商贸公司,不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资质,却从事中药方剂的“分装”生产活动。

  · 产品标签自称为“初级农产品”,是其为规避严格的食品或药品生产监管而使用的伪装。

2. 法律定性:该行为同时违反:

  ·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从事食品生产应取得许可。

  ·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标签应真实,不得虚假。


(四) 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构成欺诈


1. 事实与证据:在产品销售页面或包装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1434160334734,经核查,该证号属于 “安徽茶本药业有限公司” ,与被举报的昆明咔辉叭商贸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图片图片

2. 法律定性: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明令禁止的“伪造、冒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是对消费者的直接欺诈。


(五) 系统性、情节严重的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1. 事实与证据:

  · 主播宣传:在直播中宣称产品具有“补充五脏阳气”、“让五脏六腑恢复到18岁,所有的好运都来了,家庭会变的和睦”等功效。此宣传毫无科学依据,且直接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健康承诺。图片

  · 客服确认:当消费者询问宣传内容真实性时,客服回应“按主播介绍”、“嗯嗯”,代表商家对前述违法宣传内容进行了官方背书和确认,证明该虚假宣传是商家统一、明知的销售策略,而非主播个人行为。

2. 法律定性:该行为严重违反:

  · 《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 《广告法》第十七条(核心条款):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该产品为非药品,其宣传直接踩此红线。

  ·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以上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六)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主观恶意明显


1. 事实与证据:经举报人要求,被举报人“徐州鹏曦泽商贸有限公司”完全无法提供涉案“补阳还五汤”产品的任何合法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图片

2. 法律定性:该行为直接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关于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强制性规定。这不仅是一项独立的违法行为,更从根源上证明:

  · 其销售的产品来源不明,属“三无”产品。

  · 其主观上放任甚至故意销售非法产品,“不知情”的辩解不成立。

  · 其标注的SC证等标签信息必然是伪造的。


(七) 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


该产品在快手平台显示已售出 4.2万包。以其销售单价(158元/60包)计算,其累计销售额已超过14万元人民币。这表明该违法行为已形成规模化经营,假药及问题产品已流向全国数万消费者,对公众健康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图片

---


二、 举报诉求与处理建议


鉴于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恶劣的系列违法行为,且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恳请有关部门:


1. 立即立案,全面调查:依法对被举报的徐州鹏曦泽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咔辉叭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主播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立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2. 采取紧急控制措施:责令快手平台立即下架、封禁涉案商品(南多堂补阳还五汤)及店铺(南多堂鹏曦泽专卖店)。对已售出产品实施全网召回,对库存产品及涉案资金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防止危害继续扩大。

3. 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规定,对相关违法主体处以顶格罚款,并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且涉嫌构成 “生产、销售假药罪” 及 “销售伪劣产品罪” 。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请贵单位在查实行政违法事实后,依法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5. 通报并问责平台:督促快手平台切实履行对入驻商家和直播内容的管理责任,对审核失职、监管不力的情况进行内部问责与整改。


声明:本文系诚搜号作者或机构在315诚搜网上传并发布,不代表315诚搜网观点。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申请诚搜号,请访问:mp.ca315.com。


评论 (0)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