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辰泰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被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
据了解,在2024年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分别组织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经检验,热老化(尺寸变化率)项目和浸水后质量增加项目不符合GB 18242—2008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该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日和7月6日生产了规格为8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的受检产品,货值金额合计23268元。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关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2025年3月13日,盘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作出罚款35736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再次警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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