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悦葆康大药房因销售劣药被查 罚款10004元

2025-08-25   3.15诚搜网

近日,内蒙古悦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004元。

根据呼回市监处罚〔2025〕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药房的违法事实为销售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执法机关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元;二、罚款1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6日。

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悦葆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朱霞,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好宜佳小区1号楼103。目前该企业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健康权益。此次查处行动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来源 | 315诚搜网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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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悦葆康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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