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匠公医美被指越级手术及私设病房,卫健部门介入调查

2025-09-02   3.15诚搜网

QQ20250902-061001.png

8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了消费者付女士与长春市匠公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公医美门诊)之间的医美纠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门诊除涉嫌使用违法产品外,还存在越级开展吸脂手术及私设住院病房等违规问题。

6c9562994903470b13d9d3d96efe3111.jpg

据付女士提供的门诊手术记录显示,2024年11月19日,她在该机构接受美容手术期间,竟出现两份不同日期、不同主刀医生、手术内容也存在差异的《门诊手术记录》。一份记录日期为11月19日,显示手术医生为陈双,实施“双大腿吸脂术”;另一份则为11月20日术后补签,手术医生变为郑孝勤,手术名称改为“大腿吸脂、丰胸修复”。

记录具体内容显示,11月19日单日吸脂量含肿胀液已达2800毫升,而11月20日记录显示吸脂量为2400毫升。根据国家《医疗美容分级管理目录》规定,脂肪抽吸量在2000毫升至5000毫升之间属于三级项目,而匠公医美门诊仅具备开展一、二级项目的资质。付女士认为,该门诊违规越级手术导致其双腿因过度吸脂出现凹陷,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此外,付女士还反映在接受手术后,她曾在匠公医美门诊的“病房”内住院两日,并接受查房、打针、送药等医疗服务。然而,记者核查该门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现其并未获得设置住院部的相关资质。付女士提供的收费单据中虽列有“住院费”项目,金额显示为零,但数量为“2”,印证其住院情况。更值得关注的是,该门诊曾在招聘平台发布包含“病房巡视”“护士资格证”等要求的岗位信息,进一步指向其私设病房的行为。

针对住院问题,匠公医美门诊负责人杨先生予以否认,称仅提供“观察室休息”而非住院,并对招聘信息表示不知情。

目前,付女士已就相关情况向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反映。8月29日,该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展开调查。

律师吴秀燕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若医美机构存在越级手术等违规行为,消费者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

315诚搜网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来源 | 315诚搜网 综合中国消费者报


关键词:长春匠公医美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

Copyright © 2005-2024 Ca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诚搜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