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 | 她的美容手术是否使用了违法产品?

2025-08-26   3.15诚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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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匠公医美门诊。 李洪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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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匠公医美门诊专用收费单。 消费者供图

在看到一纸关于长春市匠公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简称匠公医美门诊)的处罚决定书后,曾在该公司接受美容整形手术的消费者付女士担心,自己在手术中也被使用了违法产品。匠公医美门诊因何被处罚?其使用了哪些违法产品?付女士接受的美容整形手术与此有无关联?8月19日以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以上问题进行了调查。

匠公医美门诊使用未注册产品被罚

6月10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对匠公医美门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的长市监药稽行处字〔2024〕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春市匠公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与药品而被处罚。

据记者了解,2024年12月5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匠公医美门诊进行现场检查,在企划室内发现了外包装无注册文号的欧薇拉线、无批准文号的麻舒痛乳膏以及外包装无中文标识和注册文号的FILLMED。匠公医美门诊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该局依法对涉案产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对案件中无中文标示的相关产品聘请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匠公医美门诊共购进外包装无国内注册文号的产品欧薇拉线3袋(60根线),已经使用44根、剩余16根。匠公医美门诊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购进查验记录、供货企业相关资质和产品相关资质。根据匠公医美门诊的描述及作用原理和翻译内容,经比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产品属于“有源手术器械”项下一级产品类别“手术器械-吻(缝)合器械及材料”中二级产品类别“可吸收缝合线”,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未查到涉案产品注册信息。

同时,匠公医美门诊从个人处购进外包装无国内注册批准文号的产品麻舒痛乳膏14桶,剩余5桶未使用。麻舒痛乳膏是在美容项目中作为止痛功能使用,不单独收费。产品外包装上注明“本药品适用药害救济制度(繁体字)”。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未查到涉案产品注册信息。匠公医美门诊从个人处购进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产品FILLMED1盒,经查已给5名患者使用。经长春金伦翻译有限公司翻译后确认,该产品名称为菲欧曼,适用于对疲倦或松弛的皮肤进行强效活化、补水治疗皱纹和使松弛皮肤成熟的再致密化。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FILLMED(菲欧曼)为进口特殊化妆品。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匠公医美门诊购进和使用未经注册三类医疗器械可吸收缝合线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未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使用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匠公医美门诊购进使用麻舒痛乳膏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构成了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的药品、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未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匠公医美门诊购进使用FILLMED(菲欧曼)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匠公医美门诊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上述违法医疗器械、药品,合计罚款7万元。

医美手术引发纠纷

8月18日上午,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与匠公医美门诊发生医美纠纷的经过。2024年4月,经人介绍,她交纳3.53万元在匠公医美门诊做假体隆胸、聚能吸脂体雕术(大腿)、大腿钻石精雕项目。同年4月13日、11月20日,该门诊对其进行了上述手术。术后,付女士出现胸部高低不一致、两腿外侧明显出坑、泪沟不正确凸起的情况。付女士认为医美手术存在问题,与匠公医美门诊交涉,要求退还费用并对出现问题的胸部、泪沟、双腿进行修复治疗。匠公医美门诊认为手术不存在问题,拒绝了付女士的要求。付女士分别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永昌市场监管所、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处进行了投诉。

8月19日,记者就付女士反映的情况与匠公医美门诊负责人杨先生取得了联系。杨先生表示,付女士投诉后,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调查。如果付女士认为手术存在问题,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随后,记者采访了永昌市场监管所石所长,石所长表示已经接到付女士的投诉,目前正在调查中。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马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付女士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将申请信息公开

在维权过程中,付女士发现匠公医美门诊因在整形手术中使用违法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核对日期后,付女士忧心忡忡,因为她进行3项医美手术的日期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产品之前。其向匠公医美门诊索要病历时,对方答复市场监管部门已封存拿走。

为了弄清楚自己是不是违法产品的受害者,8月20日,付女士来到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办案人员表示不能向其提供相关信息,但可以通过法院或者律师前来调取。8月21日,付女士向记者表示,匠公医美门诊在整形手术中使用违法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她将向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申请信息公开,为目前还不知情的消费者敲响警钟。同时,她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月21日上午,记者就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事再次与匠公医美门诊负责人杨先生取得联系。杨先生表示行政处罚一事属实,且已经缴纳了7万元罚款。针对付女士的担忧,杨经理称,为付女士所做整形手术未使用涉案的违法产品。另外,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已封存并拿走了40多份病历,付女士的病历是其中一份。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记者 李洪涛


关键词:违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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