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4 诚搜北京号
8月12日,315诚搜网社会公益调查员从多条信息源获悉,山西省安泽县一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因涉嫌“未招标先建设”遭媒体曝光,并被多家互联网媒体转载后,形成负面舆情。
根据现有媒体曝光的资料显示,招标业主单位为安泽县市政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为“安泽县泽民南路(一中段)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今年的7月16日,安泽县市政服务中心针对此工程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定于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然而,7月20日,位于安泽县新安商务酒店门口的项目现场,已经搭建起了围挡,在新泽花园小区车库口西侧,还能看到地道桥下面原有路面已经被铲除,大型机械正在施工中。
315诚搜网社会公益调查员发现,今年的7月7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发布一条“安泽县泽民南路(一中段)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预计发布时间是今年的8月。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民南路(一中段)道路部分、新泽花园小区车库口西,途径一中校区,北至现状下穿引线终点,新安商务酒店西,道路改造等,与舆情中提到的“未招标先建设”工程项目基本一致。
为了证实此事件的真实性,315诚搜网社会公益调查员通过属地114查询到安泽县市政服务中心座机电话,多次拨打后无人接听。监督单位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一位接电话的女士表示,会向相关负责人汇报之后,再给回复。直至目前,315诚搜网社会公益调查员未接到对方任何音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必须招标的项目包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以及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直接开工建设,属于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将面临以下处罚: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处合同金额0.5%-10%罚款;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可暂停执行或资金拨付;以及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对于安泽县道路改造工程“未招标先开工”引发的争议,315诚搜网社会公益调查员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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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改造工程被指未招标先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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