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美化服务”,中介套路不少

2025-05-25   上海法治报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中介美化服务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记者在黑猫投诉等平台上看到,房子三个月未售出,6800元的美化服务费却不能退房产中介一直拖着不提供美化服务,销售只是一味要求降价,找其他中介卖掉后,美化费却退不了等纠纷并不少见。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所谓的美化服务是否能显著提高出售几率,并无权威数据予以证实。风险转嫁合同条款隐蔽等特点导致这类服务成为房产交易纠纷的新焦点。

美化合同里隐蔽条款不少

传统的房子美化套路是服务机构自费帮业主美化装修、售出之后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但是房屋卖不掉的话则由服务机构自担损失。最近,有服务机构对上述模式做了迭代升级,即在传统模式基础上,直接将房屋美化装修费用转嫁给了房东,成了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记者了解到,如今,不少中介公司打出重新装修、缩短成交周期的卖点,承诺能给老旧房屋来个华丽变身,吸引买家眼球,从而加快销售速度。记者查询到,在中介公司与房主签订的美化服务协议中,美化服务通常包括保洁归纳包、软装配饰、电子锁安装等项目。但有消费者表示,合同签订后,这些美化项目均未兑现。在黑猫投诉上,一名消费者反映,与链家签订协议之后两个月,承诺的美化服务包均没有兑现,带看客户也没有增加,想退款却难上加难。

有关人士指出,对于消费者而言,美化合同条款里的霸王隐患不容忽视。有的合同规定,若业主单方面终止合同,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哪怕是因为公司装修质量不达标,业主也难以轻易脱身。还有的在增值服务费用上设置陷阱,如约定房屋成交价超过一定金额,超出部分公司要抽取高额比例作为增值服务费,可在营销过程中,却并未明确告知业主具体的推广策略和投入成本等。

对于一些美化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者退款限制规定,浦东新区消保委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这些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那么对方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在美化合同中,如果相关的退款限制条款未显著提示,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

高额美化费易引发纠纷

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石先生投诉称,今年2月,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卖房,当时中介公司以美化房屋为由,让石先生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6800元的房屋中介美化服务合同。销售人员承诺,如果三个月没售出可以全退,如果售出就作为服务费用。此后,石先生通过其他中介卖房成功,他提出退款,但商家却称合同约定非经他们售出房屋,美化服务费一概不退。石先生非常气愤,他表示,当初商家并未告知合同内有此条款。商家在未提供任何美化服务的前提下,房子就已售出,石先生认为商家的格式条款是霸王条款,要求商家全额退款。此后,经消保委调解,商家同意全额退还所谓的美化服务费。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中介机构以提升房屋卖相为名,联合第三方公司向房主收取高额美化费,然而这种美化服务是否能显著提高出售几率,并无权威数据予以证实。消保委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关注此类模式。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一是要警惕捆绑销售,拒绝中介强制搭售第三方服务,坚持服务与佣金分离;二是要逐条核验合同,要求商家对限制性条款逐项解释,并留存录音证据;三是优先选择分段支付,约定按服务进度付款,避免预付全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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