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3.15诚搜网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已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130.84亿条,实现了与30个中央部门的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共用,累计访问量3624.84亿人次,日均访问量1.28亿人次,日均查询量1700万人次,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监管体系发挥支撑作用。
公示系统作为市场监管总局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抓手,历经10年的持续迭代升级,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国家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平台、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各级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工作平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继修订完善,公示系统的法律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法定功能得以进一步强化。
公示系统建成以来,始终秉持“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归集并公示全国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等各类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不仅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更在推动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信息归集机制基本建立。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总局与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有24个省区市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或具体实施信息归集工作,平均每个省区市信息归集涉及的省级部门38个,参与部门覆盖率超过78%,参与部门最多达到69个。建设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监测系统,实现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常态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测和问题数据的分发整改,建立健全了数据处理预警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长效机制。
信息公示作用充分显现。公示系统实现了全国1.88亿户的存续经营主体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吊销、注销的经营主体的全部信息查询和公示,企业通过系统公示了3229万条即时信息,累计超过3.76亿户次企业通过系统报送了企业年度报告,企业自主公示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对20大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和结果公示,超过682万户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公示了承诺书并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有效降低了企业和社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与税务等部门年报“多报合一”,有效减少企业信息“多头报”“重复报”。
共享共用格局初步形成。部门间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总局向相关部门推送经营异常名录4016万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23万条,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了企业基础信息10662万条。公安、银行、财政等部门在出入境、贷款、招投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失信企业加以限制,有力推动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用约束工作格局的形成。
信息服务效能有效提升。通过公示系统服务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全国共抽查企业达2.13亿户次,每年抽查比例占企业总数超过5%,还推进16个部门、35个领域74个事项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真正减轻企业负担。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高效支撑信用指数、信用监管大数据分析报告、平台企业开发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公示系统将继续升级优化,深入实施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持续加强涉企信息归集能力,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系统可用性水平和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为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落实、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 | 中国市场监管报
关键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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