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2024年路灯照明乡村振兴项目存疑 被举报先施工后招标

2024-04-28   聚焦315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保证项目质量,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要求工程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然而近年来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频频发生违法行为,使招投标这一“阳光作业”出现了“暗箱操作”,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工程招投标日益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部位。

微信图片_20240428095821.jpg

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举报称,邢台市任泽区大屯乡大屯村、骆庄乡、任城镇、辛店镇、永福庄乡、邢家湾镇、天口镇多名群众投诉,项目业主:邢台市邢台邢台任泽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名称: 2024 年路灯照明项目,存在着“先施工后招标”的行为,涉嫌暗箱操作,存在利益输送。微信图片_20240428095811.jpg

为此,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咨询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回复,2022年该局没有实施路灯照明项目。2023年该局安排实施了路灯照明项目,在全区部分村(86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7140盏,但没有实现全区所有村庄街道全覆盖。项目2023年9月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在2023年实施路灯项目的基础上,规划设计了2024年路灯照明项目,共涉及113个村(由于2023年个别村安装的路灯没有实现整个村庄全覆盖,2024年规划设计时对此类村增加了部分路灯,但安装位置与2023年不重合)。在2024年路灯照明项目规划设计时,对拟新安装路灯全部定位设计,已安装太阳能路灯的位置,不再安排太阳能路灯。对此,该局表示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阶段,都会严格把关。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6月6日,邢台市任泽区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巩固提升项目(路灯工程)项目公告显示,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任泽区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巩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村集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建设地点:后营村、天口村、东桥村等89个村。建设内容:购置安装太阳能灯7011盏。工期:60日历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2023年06月26日,中标单位:河北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00806.81元,工期:60日历天。微信图片_20240428095830.jpg

而本次招标项目 2024 年路灯照明项目,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4]1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任泽区大屯村等 113 个村。2.1.2 建设内容:大屯乡大屯村等 17 个村、骆庄乡东望等 5 个村、任城镇小东吴等 9 个村、辛店镇双蓬头村等 11个村、永福庄乡永一等 16 个村、邢家湾镇环水村等 16 个村、天口镇天口村等 17 个村、西固城镇赵村等 22 村,在任泽区 8 个乡镇 113 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9256 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00,目前还没有开标。

3.15诚搜搜网公益调查员在大屯乡大屯村了解到,项目在2022年已经完成,现场可以看单大屯村太阳能路灯已安装整个村子的街道,而在西固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附近街道、骆庄乡程寨村、天口镇辛兴店村、东刘村都已经看到安装好的太阳能灯,并且村民都肯定表示是在2022年经安装的太阳能灯,对于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回复的2023年已经安装的,但是2023年招投标公告里并不包括大屯乡大屯村。

国家财政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先招标后施工是法定程序,能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控制“人情工程”的出现,施工在前招标在后,这直接证明了举报所说的“未招标先施工,暗箱操作,欺骗投标单位,存在不当的利益输送涉嫌腐败行为”。

针对邢台市邢台邢台任泽区乡村振兴局,招标的 2024 年路灯照明项目程序为何会“本末倒置”,业主单位的不做为“包庇”行为投诉人表示不能理解,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会持续关注该项目招标进展工作。

来源 | 3.15诚搜网 公益调查员 李伟

声明:本文系诚搜号上传,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关键词: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

Copyright © 2005-2024 Ca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诚搜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