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兴县:商品房违规预售 监管形同虚设

2022-08-11   诚搜河北

近日,3.15诚搜网舆情监控系统信息显示,河北省海兴县博豪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博豪郡府”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

由海兴县博豪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博豪郡府”项目和售楼中心位于:海兴县海信路海兴县第二中学西60米(西南角大酒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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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销售人员介绍:“博豪郡府”共建设3栋住宅楼,2#楼回迁户,1#楼和3#楼对外出售,1#楼高14层,2个单元,一梯两户,户型面积12.49平方米和119.8平方米,3#楼高18层,1个单元,两梯两户,户型面积90多平方米和114.83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5800-6200元,地下一层停车位,车位比例1:1,每个10万元,首付30%,产权70年,工期一年半,预计2023年中旬交房。

销售人员还介绍,项目在去年开始搞优惠活动,看好户型和楼层,交15万元定金,每平方米优惠100元,交20万元定金每平方米优惠400元,目前总共120套房源一定出一半左右。

据天眼查APP显示,海兴县博豪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购地信息,并且在2019年9月5日,违约销售商品房,海兴县人民法院判定购房合同无效。                                           

随后来到施工现场,在项目东门进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从公开资料了解,该项目明显不符合预售规定,那么,在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前提下,该项目又是如何绕过审批公开销售的? 

根据规定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售房屋,涉嫌非法集资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捏造散布市场政策变化谣言,引起社会恐慌气氛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的,属违法预售行为,由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整改,退回已收款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可公开曝光、从重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可向行政审批机关提出停办项目相关批建手续的建议;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等经纪行为,由住房保障房产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查处。

保护老百姓的权益,不要让购房者的血汗钱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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