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别让惠民工程款一拖再拖

2019-01-14   中国质量万里行

  别让“惠民工程款”一拖再拖


  尊敬的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领导:


  我是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东街村阳光新城小区的承建商,我叫谢秋彬。


  阳光新城小区项目于2013年,由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政府与余吾镇东街村委会响应国家大集镇建设号召,而组织实施的一个惠民工程项目。


  项目用途:当地的余吾镇有两个自然村,一个是东邓村一个是西邓村,因这两个村位于当地污染企业的污染范围,受污染村民需要搬迁,阳光新城小区就承载了余吾镇环保搬迁住宅区的作用。


  项目规划:项目报批建设是四栋楼,共计要建设两百余套居民楼。目前,我们垫资承建的一期工程已于2015年竣工,所建两栋环保搬迁住宅楼共12000平米,可容纳96户受污染村民的搬迁入住。


  2016年5月,阳光新城小区完善了各种配套设施,同年11月,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受污染村民的搬迁入住条件。


  2016年7月,余吾镇党委政府及当地两个村的村支两委及受污染村民代表,一同对已建好的一期工程综合配套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后一致认为:阳光新城小区既方便搬迁村民的日常生活,也有利于村民的农耕劳作。当地两个村的村支两委与受污染户代表,通过开会研究并一致签字决定:同意搬迁至东街村阳光新城小区,无任何异议。同时,余吾镇党委政府、屯留县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受污染户村民的环保搬迁手续,并要求我们承建商:所建的一期工程只能作为环保搬迁使用,不得对外销售,我们也严格遵守了当地政府的要求。


  按规划,该项目的搬迁款由当地的污染企业自2016年起,向县财政拨付搬迁资金,分三年三批出资,每年出资2500万,三年共计出资7500万(包含项目工程款及搬迁户补偿款),再由政府负责协调具体的拨款及搬迁事宜。


  2017年1月6日,我们向余吾镇党委政府递交了工程款的申请,2017年3月10日,经余吾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盖章同意拨付此款。2017年3月,余吾镇党委镇政府也向屯留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请示文件。但是2017年4月底,余吾镇党委书记换届,这笔应该支付的工程款便没了下文。


  我的诉求:恳请当地政府帮我早日解决一拖再拖的工程款问题。


  为承建好该项目,自2013年9月至2018年7月,5年来我先后垫资叁仟余万。多年的资金积压,让我早已负债累累。为了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解决部分材料款,我背上了高额的银行贷款和民间高利贷。期间,我被追债,我的房子与车也变卖抵债,至今尚欠农民工工资两百余万元,欠各种材料款三百余万元,欠银行贷款与民间高利贷七百余万元,看着高额欠款的利息还在每月上涨,各种追债逼得我有家不能回,家人因此精神崩溃。因此我们希望政府把一期工程款贰仟余万元和工程承建之外费用壹仟余万元,一次性拨付给我们承建商,以便我们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和外欠款。


  2019年1月3日,农民工再次到当地的镇政府上访要工钱,却无果而返。我们垫付巨额资金搞建设,深知资金被拖欠的滋味,故不愿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各项欠款,不愿激化社会矛盾,更不愿让惠民工程成为一栋栋“烂尾楼”。为了让惠民工程真正受益于民,我付出了所有,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万般无奈下,我只有求助于贵网,恳请贵网能对余吾镇阳光新城小区工程款一拖再拖一事,给予关注。


  此致


  敬礼!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东街村阳光新城承建商 谢秋彬


  2019年1月9日


关键词:惠民工程

最新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因为有你 新闻才更精彩

欢迎来投稿

Copyright © 2005-2017 Ca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诚搜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