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分析丨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中预付式消费侵权成顽疾

2018-07-25   诚搜网

  诚搜网从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日前发布的2018年全国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中获悉,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中预付式消费侵权成顽疾。2018年上半年,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共44,787件,同比增长53.9%,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体现在预付式消费较多的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修理服务等服务行业,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有:


  一是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方不履行事先约定或承诺,也不给予退卡退款;


  二是办卡手续不规范,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发生消费争议时,消费者的权利难以保障;


  三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四是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五是擅自终止服务,部分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既不能继续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


  例如,2017年12月10日,消费者张女士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健身俱乐部花费11,900元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共计可使用50次,一年内有效。在第16次去健身时,发现健身教练离职了,俱乐部要给张女士更换教练,张女士不同意。张女士表示,办理健身卡的原因就是因为认可此教练,办卡的合同也有约定,如果更换教练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按约定退费。张女士向健身俱乐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回未产生消费的34次8,092元价款,但遭到拒绝。多次协商不成后,2018年5月7日,张女士投诉到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经了解,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黑龙江省消协认为,合同有明确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款。经过调解,经营者退回消费者34次费用共计8,092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又如,2018年5月26日,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其2017年11月11日在临洮县某健身中心以预付形式办理了一张价值766元的游泳培训卡,后因为闭馆装修,培训服务暂时中止。2018年5月,游泳馆重新开业后,消费者却被告知卡已过期,经营者拒绝提供服务。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无果后,投诉至临洮县消协请求维权。经过调解,经营者同意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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