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车不到15分钟不能收费,你了解吗?

2018-05-15   诚搜网

  


  记者昨晚探访通州东方超市停车场时发现,停车场周边依然没有发现有停车收费牌,只有岗亭处张贴了一张收费标准 摄/记者 刘畅

  


  收费牌标注“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摄/记者 马晓晴


  今起市级、区级价格部门严查停车乱收费行为 法晚记者探访多处停车场收费现状——


  不足15分钟 仍有停车场收费


  白天在占道停车场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15分钟),不得收费——从5月1日起,本市执行新停车收费政策。那么,实施效果如何呢?从今天起,直至6月30日,市发改委、各区发改委,将启动机动车营业专项检查,严查停车乱收费行为。昨天下午,《法制晚报》记者对本市多处停车场进行了探访,多数已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也有的停车场管理员称“不知情”,违规收费。


  今日现场


  “双随机”抽查停车场


  市发改委称,针对全市机动车停车营业企业的专项检查,今天正式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18年5月1日以来的停车收费行为。


  区发改委和价格部门,会采用“双随机”的方式检查,即检查过程中从辖区内随机抽取停车场进行检查,随机选派价格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进行集中价格突击检查,9时来到北京站附近的两处计时停车场。这里收费价格牌已经更新,其中明确每15分钟收费2.5元。检查人员在检查公示牌子后,开车进入停车场停留几分钟后开出,并未收费。


  随后,检查人员来到簋街的占道停车场。这里曾被媒体曝光,有“冒牌收费员”并且停车收费牌未更换。价格检查员最先检查了这里的公示收费牌,已经更换了新的标准收费牌。随后进行现场停车体验,不到15分钟也并未收费。


  据悉,价格违法处罚条例规定,价格违法一般违法5万-50万,最高罚款200万。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责令整改,如果停车场屡次不改,再出现停车问题,将从重处罚,最高罚200万。


  探访1 仍在收费


  管理员不清楚新收费标准


  地点:西城区白米斜街胡同西口立体停车场


  这里的收费停车场公示牌上写明昼夜计时收费标准为小型车:3.75元/15分钟,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但停车管理员对这一新的收费标准表示并不知情。


  当记者向停车管理员询问白天夜间的收费标准时,该停车管理员表示他们的计时单位昼夜均按照每15分钟3.75元计算,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当记者询问停车管理员是否知道公示牌上贴上了“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的标志时,该停车管理员表示并不知情。当记者为他指出该标志内容时,他惊讶地表示:“这是什么时候贴上的,不知道啊。”


  探访2 夜间收费


  夜间一个计时单位内收5元


  地点:西城区地安门十字路口西侧的路侧停车场


  这里的收费停车场公示牌上明确写着收费标准:白天(7点到19点)小型车首小时内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夜间(19点到7点)小型车1元/2小时,并注明了“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然而停车管理员却表示,夜间停车2小时内仍收费5元。


  该停车管理员告诉记者,白天的收费标准按照公示牌上规定的进行收费,15分钟内不收费;但是到了晚上7点以后,他们没有完全按照公示牌上的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5元/2小时。“这已经比以前收费便宜了,以前晚上我们两小时收费10元、15元呢。”该停车管理员说,“要是停一宿我不收费,晚上10点以后就不归我管了,晚上一般也都是附近居民停车。”


  目前,记者已将该问题向12358进行举报。


  探访3 取消收费


  小区悄然取消“过路费”


  地点:东花市北里东区小区


  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小区和高校存在收“过路费”的情况,也就是从车辆抬杆进场,穿行小区或者高校到另外一个出口后,被加收1至2元不等的“过路费”。东花市北里东区小区,由于地处东花市大街和二环东便门桥中间,西边的东花市东街因为占道停车早晚高峰经常出现拥堵,不少市民就会通过小区上二环或者进入东花市大街,但进入小区后再离开,车主则要被“强行”收取1元的过路费。


  5月14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由于正值幼儿园下学,在小区的北口(靠近二环东便门)横七竖八地停着四五辆车。记者从北门进入小区后,从南门出来,仅用时3分钟,并没有收费。


  对此,收费管理员表示,此前因为穿行车多,控制车流,就一直收“过路费”,只要进入小区就缴费1元,从本月起,有了通知就不再收“过路费了”。


  免费时间不再“缩水”


  地点:通州区车站路东方超市停车场


  近日媒体报道,通州区车站路的东方超市停车场内没有计时停车牌,虽然管理员说一个计时单位为15分钟,但实际免费时间只有10分钟,超过10分钟就收费2元。


  5月14日下午4时许,记者再度来到该停车场。发现在入口处的岗亭较为明显的位置用白纸贴上了“收费规则”:标明为内部停车场,每小时4元,15分钟内免费。记者将车辆停放了约12分钟离开了停车场,在出口处收费人员直接抬杆放行,并未收费。


  探访4 夜间违规


  白天夜间收费相同


  地点: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5至37号门口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5至37号门口的小停车场看到,这里原本是一家名为“京味面大王”的饭馆,停车场为内部停车场,能停8辆汽车。但前几年该饭馆因为纠纷停业,该停车场被某公司承包,成为了对外停车场,但该停车场并没有设置收费停车场的公示牌。


  该停车管理员告诉记者,他们的收费标准是首小时内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15分钟内不收费,白天夜间收费标准一样。


  当记者问该停车管理员属于哪个公司,是否和路侧停车为一个公司时,该管理员表示,他和路侧停车不属于同一公司,他的公司名为“华腾西西”。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得知,“华腾西西”有两个注册信息,一个名为“北京华腾西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一个名为“北京华腾西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西直门外停车场”,注册地点分别为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2号和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1号,经营范围包括机动车车辆寄存、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但其经营场所里未提及有地安门西大街的这处停车场。


  价监局回应


  计时停车收费场所


  均不得收“过路费”


  针对此前市民反映的小区穿行收“过路费”的现象,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全市所有的计时停车场,不论是政府定价的计时停车场,还是小区、高校、商超等地的自主经营停车场,全部按照“不满一个计时单位不收费”政策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很少会出现几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基本上均为15分钟、20分钟、30分钟、一小时,所以“穿行”基本上不会收费。


  此外,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政执行过渡期间易产生价格纠纷,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也督促提醒停车经营者必须执行新政,消费者遇到未按新政执行停车收费的情况,也可随时拨打12358电话举报热线。此外,提醒市民,一定注意保留消费小票等证据。


  停车收费新政


  从5月1日起,停车不足1个计时单位,将不得收取费用。


  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均以15分钟作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


  除了占道停车之外,北京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从5月1日开始,同样要求“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这意味着,不论停车场以多长时间为1个计时单位来收费,只要停车不足1个计时单位,就不得收费。


  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 蒲长廷 马晓晴 宫主 陈斯


  诚搜网编辑:冰岛


关键词: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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